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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为民初心 优化窗口服务

临渭检察 2022-06-19



我为群众办实事

窗口服务不仅代表了单个服务部门的形象,更代表了整个单位形象。可以说,窗口服务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整个单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案件管理大厅升级改造后焕然一新,更加突出规范化和人性化理念,设置了资料台、报刊架、雨伞架等便民设施。前来办事的群众感觉宽敞明亮、干净整洁、视野更开阔。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别规范设置了侦监业务受理、公诉业务受理、律师接待、群众查询等多个业务岗。同时该院也多举措改进和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业务规范、服务规范、设施规范、形象规范”要求。

增强服务意识


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窗口不仅是办理业务的一个场所,更是一个单位的缩影,要求工作人员着装规范、行为规范,对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做到细节服务、贴心服务、周到服务。

规范办理业务


加强培训,提升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及自身素质,对受理案件范围、查询业务、律师阅卷等各类规定烂熟于心,办理各类业务做到简洁高效,让群众、律师、民警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加强宣传教育


接待来访的群众或者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案管大厅查询案件或进行法律咨询,耐心细致的听取疑惑,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发放该院制作的各类宣传手册,切实为群众解决疑惑和困难。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不能忘记初心”,适逢全党上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基层院的窗口,一定要不忘初心,传承好红色基因,发扬好革命精神,走好“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司法”的新时代检察长征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供稿 | 张    燕

编辑 | 李佳佳

审核 | 张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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